最怕改壞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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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盤名稱浮誇俗氣,並非甚麼新奇事。樓盤就是一個商品,銷情不好隨時有員工要「人頭落地」。然而近年樓盤建築一式一樣,marketing部門要為樓盤改一個別開生面的名字來吸引買家的注意力,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而改名幾條橋不外乎食字、扮豪氣、刻意用一些要查字典才懂讀音的字等等。近一、兩年亦有一些樓盤,如「帝峯.皇殿」(The Hermitage)和「影岸.紅」等,以「間隔號」發明一個仿似出現在文藝作品中文譯本𥚃頭的名字,以抬高樓盤的文藝氣息。雖然某些業主心知肚明此等名稱的俗套和造作,但總會在寫地址的一刻,獲得一絲的滿足。這就好像陳年在我們書櫃的幾本狄更斯和紅樓夢一樣,可以補償一下我們對於文化生活的空虛和無力感。明知道自己沒有興趣看,但總要買幾本當傢私擺設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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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Bohemian House,扮嘢到起雞皮。Bohemian又點會有層樓? 揸住層樓又點Bohemian?

這些樓盤名字出現之前,往往只有一個門牌名和土地編號,或甚至只是一個內部專用的working title。幾個字母和號碼串起,成為了建築作品的代號。這個代號只是一個序列號碼,方便內部員工溝通。冷冰冰的編號背後,是講求效率和經濟利益的生產缐。建築師測量師工程師各施己任,流水作業形式的樓盤生產線,沒有任何空間可以講概念、講感情。灣仔利東街重建項目,幾年前提出以「囍歡里」命名,亦向公眾説明會重新引入有關嫁娶的行業的名鋪,以補償當初摌平囍帖街的工程,對社區環境和傳統文化的破壞。雖然,「食字」樓盤名稱確實有一點低章,但起碼有意圖修補受工程破壞的傳統行業,營造高級版的囍帖街,尚算對於社會有點承擔。

然而,所謂「過左海就神仙」,當初的承諾致今並沒有兌現。更甚者,那只是一個過關的手段。據媒體所講,至今的租戶都是時裝和食肆等,發展商亦未有指示要特別邀請嫁娶行業的商戶進駐。似乎由始至終,發展商都沒有認真看待公眾的意見。一個市建局有份參與的項目,竟然比私人發展商更冷血,更無情,眼睜睜的欺騙公眾。在任何的一個建築工程,公眾都是持份者,有權去為自己的城市和社區的面貌發表意見。今時今日,香港不少人都受過高質素的教育,有能力判斷事非。因此,他們的意見和想法一定要得到尊重,而非將他們草草地愚弄過去就可以了事。或者今次囍帖街項目可以過關,但是此先例一開,公眾對於發展商的信任一定再次大打折扣。下一次再有類似的項目和爭議,發展商和市建局遇到的阻力一定大增。為了一步棋而輸掉一整盤棋,賠上整個行業的信譽,值得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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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Wikipedia

在公共項目,這個矛盾就更加明顯。政府作為推展工程的一方,卻經常以發展商的模式運作,諮詢過程和獨立評估往往敷衍了事,完全沒有打算認真考慮公眾利益和意見。政府以這種心態操作基建項目,最後引來司法覆核等官司,著實是自己招來的,而非社會大眾刻意阻撓。政府不能夠以發展商的思維去執行公共建築及基礎建設項目。其實建築師的專業角色,就是要平衡各方的利益,以獨立的身分作出協調。要做好和公眾的溝通,大可以專業建築師作為橋樑角色,以獨立的身分(而非政府或發展商一方的僱員)向公眾解釋設計和發展項目,誠心說服公眾而非敷衍了事,這樣才是真正的凝聚共識。在英美等西方國家,這個做法早已習以為常,亦是高度發展的城市中不可避免的趨勢。香港早已脫離需要快速城市化的時代,我們是時候要犧牲一些時間和效率,去好好投資一下城市環境的質素。如果我們城市繼續依賴俗氣空泛的名稱和口號,而不好好思考建築空間和公眾的關係,城市只會淪為一個空殼沉淪下去。甚麼競爭力和宜居度排名,亦只會每況愈下,最後甚至連一個內地二三線城市也不如。

性生活空間短缺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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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age: Wikimedia Commons

性,從來都是禁忌。於是我們將性行為收藏起來,放在建築空間之中。如是者,性愛變成「房事」,被緊緊的圍封、包裹在房間裏頭。近日不斷有人在後樓梯或巴士等公共場所翻雲覆雨的影片流出。這就正好說明了我們的城市缺乏性行為的空間,而且絕對是一個「土地供應問題」。今天我們的城市連進行「房事」的一間房,一張牀的空間也沒有。21世紀的香港,仍然有「兒女無處說情長」的情況,實在荒謬得可憐。

性生活並非奢侈的享受,而是基本。現代設計宗師包浩斯學院的第二任主理人,瑞士建築師漢斯·邁耶(Hannes Meyer)就曾經明言,設計一座房子時,我們需要考慮功能和空間的關係。在1928年,他例舉出了一座房子應該要照顧的各項功能。而當中的第一點,正是性生活的空間。其餘的幾項功能當然也包括睡覺、衛生、煮食等空間。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,是漢斯認為性生活和睡覺的空間是分開的,而且是獨立自成的一項功能,而非隱含在睡房的一種行為。房子所建立的私人空間,應該要好好的將性生活收納,而且要提供足夠、甚至專門的空間,這樣才算一個現代、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
當然,並非人人都是<50 Shades of Grey>的雷格先生,可以在penthouse建立私密的「遊戲房」。香港今天「連搞野都無地方」的困境,要從漢斯的20年代說起。當時,建築界正在進行集體住宅的實驗。工業的轉型令社會上逐漸出現一個年輕的白領階層。他們有頗高的教育程度,在城市中有不俗的工作,而且追求現代、摩登的城市生活。集體住宅於是應運而生,來滿足他們對高密度城市生活的追求。第一次世界大戰後,社會潮流逐漸倡以實在的功能主義,來作為現代摩登生活的美學指標。面對這樣的思潮,建築師以所謂的「最小限度居住」的集體住宅空間來回應。故名思義,這些空間只提供最小限度的居住空間,而取空間而代之的,就是現代化的家居用品和設備、以及簡單明快的設計風格。因此,「最小限度居住」空間可以用低成本和工業化的方式建築起來,使更多人可以享受到現代化的生活。這些由鄉間的大家庭搬到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年輕人,大都是新婚夫婦或單身男仕,因此並不需要很多的居住空間。由於整個單位都是夫妻倆的私密空間,單位之中沒有需要設置睡房,夫妻倆的性生活在單位之中亦不需要牆壁的隔離。在最早期的集體住宅之中,無論是英國的Isokon Building,或者蘇俄的dom kommuna 等,我們都可以看到這種無間隔的設計。及至戰後的英國資助房屋,一直都圍繞著這種小家庭來設計。這種家庭又稱「原子家庭」。所謂的「原子」,即是指一對年輕父母加上一兩個年幼子女的家庭,小得不能再加以分拆,為社會結構中的基本單元。當子女長大以後,就會再組成另外的「原子家庭」。因此,這些設計從來沒有考慮過,家庭中的子女長大後,生活上的私密空間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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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攝於vitra瑞士總部。看來廠方認為Charles and Ray Eames夫婦設計給小孩的Elephant Chair,也有享受魚水之歡的權利。

這種佈局儲存在集體住宅的基因裏頭,由2、30年代一直流傳到戰後香港的公共房屋設計。早期的公屋除了在露台的廁所和廚房之外,是沒有任何間隔的。然而,這些公屋居民的家庭結構,卻和當初的集體住宅摩登家庭截然不同。原本的公屋設計之中,似乎並沒有預計到下一代長大後的生活空間問題,亦無跡象顯示當時的政府當局打算提供跨世代的居住單位。因此,今日公屋家庭的年輕一代,能夠有自己的獨立房間的情況仍然不算普遍。好些人長大成人之後,仍然要和兄弟姊妹分住一間房。於是,性生活的場所成了一個令人懊惱的問題。而就算是居住在私人住宅的家庭,居住空間亦越擠越小,好些甚至連雙人床也要放到窗台之上。面對如此擠迫狹小的生活環境,莫講話年輕情侶之間的親熱有困難,有時甚至夫婦生兒育女繼後香燈也要左閃右避,避免同住的家人尷尬。其實大家只要統計一下香港各大時鐘酒店的使用率,便可以了解到性生活空間短缺,已經成為一個需要我們正視的社會問題。時鐘酒店房間的飽和率,或更甚於赤臘角機場機場跑道,每逢佳節更加是一房難求。常言道「春宵一刻值千金」,相信年輕人若非走投無路,亦不會出此下策就地正法。雖然行為略嫌有失大體,但社會大眾亦無謂迫得太緊,留一點空間給年輕人吧。

既然社會的主流文化是要將性愛和親密行為,隱藏於建築的私密空間之中,城市就應該提供硬件,供人們自由選擇生活方式。建築設計並不需要為性行為下一個道德定論,而只需要確保人們有選擇的自由。若果連性生活的空間乜缺乏,這座城市不斷累積的壓力就很難找到一個出氣口。年輕人因為缺乏空間而要在巴士、後樓梯親熱,實在是社會的悲哀。如佛洛依德所言,性慾是一種能量。城市人必須要有空間去釋放這些能量,社會才能得到滋潤和調劑。如此一來,怨氣也自然能夠消減一些,不少的社會爭拗說不定可以不藥而癒呢!

濫用學術的「學者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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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可愛的地方,在於他的自由風氣。一所大學裏頭,學生和教授可以自由討論關於學術的種種意見。只要有充分的理據和辯證,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討論,所有的觀點都可以被推翻。

學術本來就是一個中立的範疇。筆者不明白為什麼有一些所謂學者,硬要挾持着學術的術語和工具,作為政治上的武器去攻擊另一位學者。所有從事學問的人都知道,論文之間是不能夠作出量化的比較。這個情況在一些非科學類別的學科更為明顯,例如文史哲及社會科學等範疇。這些論文的研究題材,一般都並非如科學研究的論文一樣,有一個切實地可以被觀察得到的題材。例如科學研究的論文,需要有一個「可証偽性」(falsifiability),容許反例的存在。意思即是邏輯上,該理論需要有一個,可以讓我們證明該理論是錯的可能性。否則,這個科學理論就永遠只能夠停留在假設的層面,而永遠沒有辦法可以被證實。

然而在一些學科裏頭,尤其是文史哲類別,論文的邏輯並不一定以這樣的方法建立起來。因此,要評定一個學術範疇裏,個別學者和論文的水平,就只可以集中在該學科裏頭作出比較,而不能作出一些籠統的、片面的跨學科比較。所謂的「影響係數」,總括了一篇學術文章在某一個特定年份被引用的頻率。一般而言,「影響係數」(IF, impact factor) 並不是衡量某一位學者的學術水平,而是用來計算在某一個年份,某一學術期刊的影響力。由於不同界別的學者,在編寫論文的時候有不同的慣例,在引用其他論文的時候會有不同的頻率。例如數學的論文一般都比自然科學論文有較低的影響係數。這就是因為該學科的研究,不需要引用很多其他的論文來編寫。不同的學術界別,有不同做學問的方法。

所以我希望李先生在攻擊其他學者,吹噓自己「影響系數」比人家強二百倍之後,可以澄清一下,他所比較的影響係數是哪一年和哪一份特定的文章。一半的論文在發表的頭幾年,會比較多人引用。因此,若果比較兩份發表年份相差較遠的論文,在個別年份的「影響係數」,所得出的數據便自然有很大的差距。

學術界近年流行已數據來比較學術成就,這個做法其實已經引來很多的質疑。簡單一點來講,一篇論文的重要性,並不是一些可以完全量化的統計數據。當中,以「影響係數」來評估某一個特定學者的做法,其實早已被英國和歐洲的學術機構摒棄,並非李先生所指的「權威」。由於「影響係數」在不同的學科之間會有很大的差異,他們一般都不會以這個數據來評估個別學者或個別文章的學術成就。Google Scholar 的確令我們可以輕易地接觸到學術世界的各樣數據,但是胡亂地用這些數據來攻擊其他人,難免顯得有點勉強,有點缺乏作為一個學者的修養。看來港大裏頭,有不少的老師對Google Scholar 這個工具不太了解。似乎校方有必要為教職員開設講座,好樣大家深入了解這些數據的來源和用法,免得再有人濫用學術工具。